根据天津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,2006年末,在全市138个乡镇中有二级以上公路通过的乡镇106个,占76.8%;距离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出入口在50公里之内的乡镇136个,占98.6%;能在一小时内到达县政府的乡镇137个,占99.3%;已经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乡镇137个,占99.3%。有火车站的乡镇22个,占15.9%;有码头的乡镇2个,占1.4%。
在全市3822个行政村中,进村主要道路路面为柏油路或水泥路的村分别达到2632个和688个,占行政村总数的比重达到68.9%和18.0%;进村主要道路路面为沙石路、砖石板路或其他路面的村分别为287个、149个、59个,分别占7.5%、3.9%和1.5%。
从村内主要道路状况看,村内主要道路路面为柏油路和水泥路的村分别达到1222个和872个,分别占32.0%和22.9%;村内主要道路路面为沙石路、砖石板路和其他路面的村分别为633个、845个、243个,分别占16.6%、22.1%和6.4%。
此外,在3822个行政村中,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2811个,占73.7%;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的村1374个,占36.0%;垃圾实行集中处理的村1378个,占36.1%;有畜禽集中养殖区的村1167个,占30.6%;养殖区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村131个,占3.4%;有沼气池的村246个,占6.4%。 以上普查主要数据显示,经过多年不断建设和投入,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水平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,农村的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,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更加方便卫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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